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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博士类别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rsc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次数:287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新引进博士类别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各学院(部门)已报到入职且未进行博士类别鉴定的博士职工。

二、鉴定程序

1.新引进博士职工填写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引进博士类别鉴定表”并附论文、课题、著作等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电子版发送至所在学院(部门)汇总,论文等材料电子版可不提交。

2.各学院(部门)汇总并初步审核博士提交材料,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学院(部门)为单位913日前交人事处53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rshk@sdsm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博士类别鉴定表+人数基础医学院+博士类别鉴定表+10

3.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确定博士类别。

4.学校根据鉴定类别与新引进博士签订聘用协议并兑现待遇。

三、其他

1.代表性论文、课题、著作等(近五年)只写与博士类别鉴定有关的内容,代表性论文等复印件附在表格后一并提交,博士类别鉴定表命名格式为学院+教研室+姓名,如基础医学院+免疫学教研室+张某某.doc

2.请各学院(部门)按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以免影响鉴定与经费发放进程。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引进博士类别鉴定表.DOC

博士类别鉴定信息汇总表.xlsx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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