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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补助发放、访学进修费用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rsc    发布时间:2023-09-18 浏览次数:1128

各部门、学院

学校将集中办理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补助发放、访学进修网络培训费用报销等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补助发放

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但未到人事处登记的教职工,请携带博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2及攻读博士学位有关档案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登记手续

二、教师访学进修报销

1.教师访学结束一周内须向人事处及所在学院报到

2.教师访学结束一月内在所在学院开展一次学术讲座,汇报研修学习情况;

3.教师访学结束一年内,发表协议规定的学术论文;积极推进进修单位与学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邀请进修单位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或推荐进修单位优秀博士毕业生或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或其他学术交流与合作事宜。

4.教师将《教师访学进修申请表》发表论文访学总结相关鉴定材料(包括进修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进修计划、考核、鉴定等带红章材料原件)报销单根据财务报销有关要求,请将报销单填写完整:经办人处本人签名并注明联系方式附进修协议复印件发票超过贰仟请查验出国人员还应附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外文报销单据需简要内容翻译提交到所在学院

5.学院审核其论文发表学术讲座开展、推进进修单位与学校学术交流与合作情况,完成进修访学任务的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论文发表包括论文题目、期刊级别、作者位次、发表时间、潍坊医学院单位位次;学术讲座包括开展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与人数;学术交流情况),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附在报销单据后。

6.学院汇总报销材料:教师进修学习总结进修相关鉴定材料、报销单(学院负责人签字)

7.提交时间:以上报销材料由各部门、各学院汇总并1010(星期前携带报销材料集中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8.关于报销金额:按照与学校签订的进修协议中资助标准内报销。

三、网络培训报销

完成网络培训的教师请将培训发票(本人签名,无需粘贴报销单)结业证书学习总结提交所在部门或学院,各部门、各学院汇总并1010日前携带以上材料集中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联系人:孙丽   联系电话:8462010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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