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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3〕37号)《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鲁高师认函〔2023〕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及补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2.参加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高等学校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第1、4项中规定的条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所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第1、3、4项中规定的条件。
教师招聘入职体检或教职工体检(2022年7月5日以来的),且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体检项目(见附件1)基本一致,其体检结果也可作为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请对比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如有未查或未涵盖的项目,需补检该项目。
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8日前将体检报告或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中心签字盖章,项目符合要求无遗漏)(2022年7月5日以来学校编制教师招聘入职体检的无需提交,各附属医院的均需提交)以姓名命名将扫描件发送至shzk@wfmc.edu.cn。
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核验。
1.身份核验。申请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员进行实名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验不通过的,须申请人工核验。
2.学历学位核验。申请人员填写最高学历证书编号。其中,以本科学历申请免面试的人员填写本科学历证书编号,以博士学位申请免面试的人员填写博士学位证书编号。核验不通过的,须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申请人工核验。国(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3.普通话证书核验。申请人员填写普通话水平证书编号。核验不通过的,须上传普通话水平证书扫描件,申请人工核验。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无需填写。
4.完善信息。申请人员按照教师资格网提示完成个人事项承诺,填写任教学科、个人简历等信息。任教学科应与面试任教学科一致,个人照片应与面试系统照片同版。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工作与认定工作同步进行。通过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发证机构为“山东省教育厅”)的人员,因证书遗失需补办的,属于补发;因证书毁损等影响使用或证书信息有误需换证的,属于换发。
(一)个人申请(7月5日—10日)。个人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以下简称省认定系统,http://sdgspxpt.gspxonline.com),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后,通过相应通道进入补发换发程序,下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并上传扫描件。扫描件应平整清晰,内容可辨,照片为白底证件照,且与省认定系统个人照片同版。申请人签名处应手签或使用电子签名。
申请换发的需将原证书于7月8日前交至人事处515。
因证书信息有误申请换发的,需上传佐证材料。姓名、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上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扫描件。申请补发的无须上传佐证材料。
通过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但目前不在山东省内高校工作的人员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单位请选择“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除上述要求外还需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后续工作由省指导中心完成。其他省份或机构认定的证书由原发证机构负责办理补发换发业务。
(二)高校初审。凡申请换发的各高校务必收回换发申请人的证书并寄回省指导中心。
(三)教育厅复审并制发证书。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各学院要切实落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各环节的管理,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对于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的,坚持“一票否决”。严格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填报说明
2.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人事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