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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请各学院根据《潍坊医学院教师在职培养管理规定》(潍医人字〔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统筹安排,拟定2023-2024学年师资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类型
(一)学历学位教育
在职博士、定向博士、统招博士。
(二)访学进修
1. 出国访学。包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各类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山东省政府资助的公派留学项目、学校资助的出国留学和自费出国留学。
2. 国内访学。包含山东省教育厅资助的访学研修和学校资助的国内访学。
二、申报条件
(一)报考博士条件:工作满一年的教师均可申请报考,但报考专业须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二)山东省教育厅资助的访学研修选派条件详见附件5,其他各级各类访学进修条件,详见附件6。
(三)访学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
三、申报流程
1. 学院规划。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要求做好师资培养规划,按规划分批次派出教师进修学习。
2. 学院推荐。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访学进修申请表》或《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各学院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
3. 受理审批。人事处复核后报学校审批(上级公派的须经上级批复),形成年度师资培养计划,并反馈各学院。访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8月,未出行视为放弃资格(上级公派项目以上级通知资格保留时间为准)。
4. 离校手续。被批准参加访学进修或考取博士的教师,离校前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返校后按协议规定进行考核。
5. 考核报销。各学院按协议规定审核进修教师的论文发表、学术讲座、合作交流情况,并于每学期末到人事处办理报销及备案手续。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3年5月23日(周一)按要求将《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今年已提交过申请表的老师请一并汇总入内)及相应申请表(附件2/3/4)报人事处专技科532房间,电子版发至shzk@wfmc.edu.cn。
五、几点说明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现有师资状况,科学制定本单位2023-2024学年师资培养计划,学校一般不受理中途追加的计划。
2. 应积极鼓励本单位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45周岁及以下未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均须攻读博士学位。
3.为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学院在外进修人员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15%,超过15%的单位,应暂缓派人外出进修、学习。
4.各学院在制定师资培养计划时,应推荐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和较好发展潜力,能安心教学、科研等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培养,优先考虑中青年教师和重点、紧缺学科教师的培养。
5.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优先申报上级资助的各类访学。
6.申报人认真填写申请表,提前与进修单位做好沟通,一旦批准,不得更改。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访学成行的,学校五年内不受理其任何形式的访学申请。
7.已获批2022-2023学年访学资格但未按规定出行的,如有特殊情况需做出书面说明,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送人事处。如无正当理由,学校五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形式的访学申请。已获批上级资助访学项目的,不得延误出行。
联系人:孙丽 联系电话:8462010
附件:
1.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
2.教师国内访学进修申请表
3.教师国外访学进修申请表
4.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
6.各级各类访学申请条件
人事处
2023年5月4日